接受党内外监督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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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一、领导重视。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三、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四、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五、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六、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八、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九、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问题2个,挂号0个,规范脱贫攻坚制度1个;开展重建、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效能监督检查2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0人,问责0人,移送0人。
(二)本月我乡召开乡干部会4次,就困难帮扶和脱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项目资金分配要合理,工程进度要加快;系统数据录入要真实,并由户主签字确认,各项资料档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扶贫项目完工后要求施工方及时提供报销依据进行财务报销,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公示;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截止7月20日,我乡脱贫人数已达46户117人。
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截至7月20日,接到群众反映灾后重建、脱贫攻坚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共0件(不含上级纪委下转件);已办理0件。经查证:属实的0件,不实的`0件;正在办理的0件。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一)干部作风效能方面无违纪违规处理情况,包括批评教育等轻微处理;
(二)无对脱贫攻坚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合同处罚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扶贫攻坚工作建议帮扶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对困难农户进行走访,并根据农户实际情况进行产业发展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使农户从根本上致富起来。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期间正风肃纪纠“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纪〔20xx〕113号)文件要求,现将高坪乡在20xx年元旦期间正风肃纪纠“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为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我乡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在收悉文件后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我乡于12月29日及时组织全体乡干部、各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召开20xx年元旦期间正风肃纪纠正“四风”工作安排部署会,并传达江纪〔20xx〕113号文件,使每一位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十严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的良好节假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把好廉洁关,过个廉洁年,切实强化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二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严禁”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不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三是加强对财务、办公室的.管理,提前打招呼,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三、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高坪成立督查组,对辖区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对乡各站所、各村(居)及旅游景点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确保了高楼坪乡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通过开展本次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乡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全面提高了我乡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截止目前,我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公款旅游等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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