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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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表现
1、私自接待,假公济私。
2、不按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经费,铺张浪费。
3、在接待工作中损公肥私、造成贪污。
防控措施
1、加强接待工作前置审批管理,规范接待程序,强化监督。
2、加强接待工作开支控制和监督,财务负责单据复核。
3、加强对报销手续的管理,接待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办公室审核确认。
风险表现
1、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对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
2、对收到的信访事项未及时转送、交办;
3、未在法定期间内及时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中偏袒一方,隐瞒真实情况,处理结果显失公正;
4、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信访资料未及时归档。
防控措施
1、提升信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要求,对隐瞒、谎报、缓报等行为严肃处理。
2、建立出具调查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的时间预警制度。
3、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加强对信访资料的保管归档工作。
风险表现
1、在目标责任考核检查评分中,隐瞒考核真实情况,偏袒考核对象,导致考核结果不真实、失公正;
2、不如实向组织汇报考核真实情况,误导组织决策不公平公正;
防控措施
1、量化、细化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则,公开考核办法,接受群众监督;
2、成立目标责任考核小组,组织人员2人以上,参与具体考核目标,互相监督;
3、严格执行检查考核纪律,公开考核结果,接受考评对象查询、质疑。
1.主要表现: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独断专行等。
2.防控措施:
(1)建立廉政谈话机制。按照风险岗位的三个等级进行:三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谈话,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学校由校务成员负责二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关由局分管领导谈话,学校(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纪检人员可参加;一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由局主要负责人谈,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可参加。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可以集体谈话形式进行。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谈话。谈话情况要进行书面登记以备查。
(2)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可采取单位领导作廉政报告、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参加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前往法纪教育基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上廉政课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使干部教师思想上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跟弦,形式可以多样,重在实效。
(3)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女职委)的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干部教师,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4)加强日常工作生活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教师的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制度机制风险
1.主要表现: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2.防控措施:定期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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