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

发布时间:2024-02-05 点击: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查查通作文网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

  在县林业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林业增绿增效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主攻方向,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面落实工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林长制改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林长制改革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2021年由于人事变动较大,镇林长办及时下发《关于调整朱楼镇镇级林长、林段长人员的通知》文件,调整镇村级林长,明确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级总林长,镇长和班子成员担任镇级副总林长,包村镇班子成员为镇级林长,全镇7个村书记担任村级林长。

  1、为进一步加强林长制改革工作的推进,在七个行政村树立公示牌,公示牌上公布林长信息及林场基本情况,实现了对森林资源的管理,规范建立了“一林一档一警”信息管理制度。

  2、精心编制“一场一策”方案,按照林业分类经营制度,确立我镇林业资源和保护发展总目标,我镇共26名护林员,以护林员为基础构建的林情、疫情、火情网络化监测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护林组织体系,实现了巡林护林全覆盖。

  3、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程中,镇林长办设计《朱楼镇镇村林长巡查纪录表》,并要求各级林长认真巡林,将巡林情况在记录表上记录。并规定镇村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每次不得低于3天,生态护林员每月不得少于23天。为了保障巡林常态化,巡林方案规定,每个月底,镇总林长负责检查镇级林长巡林情况,镇级林长检查村级林长巡林情况,村乡林长检查护林员巡林情况,并将结果汇总,进行通报,此项措施,极大促进巡林制度执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林长常态化巡林制度。

  二、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资源管护是我们的中心工作、日常性工作,林场改革转型后,生态建设尤为重要,我镇在营造林、抚育、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火等管理工作一起抓、一起防的兼顾工作方法;同时对人民群众进行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生态优先理念。

  1、加强森林病虫害管护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草履蚧、春尺蠖、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的监测调查。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采取人工防治和地面喷雾喷烟防治相结合,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专业队防治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集中除治。通过采取了抓重点区域,抓大面积区域,抓发生严重区域的防治策略,在重点发生区域,积极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了草履蚧和春尺蠖的发生蔓延。

  2、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升管护能力。

  加大宣传领导力度,积极推广优良乡土乔木树种,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经费。购置了森林防火装具防护服、头盔、手套、防护靴、灭火器,防毒面具等,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场部显著位置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

  3、建立健全现代化巡查管护体系。为充分发挥了安全巡护制度,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全镇共26名护林员,实行值班值守制度,构建以护林员为基础的林情疫情巡查报告并建立台账,火情网络自动化监测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护林组织体系,实现了巡林护林全覆盖。

  三、创新管理体制

  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疏通沟渠确保林场旱能浇、涝能排,使森林培育得到提升。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砀山县乡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道路的实施完工切实改善了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增强了林下经济支撑服务能力,提升了森林防火应急道路保障能力。

  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

  2021年我市林长制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区市、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林长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较好维护了全市森林湿地资源安全。5月11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崂山区域省级林长王书坚同志,在视察崂山林长制工作时,对我市林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市在省林长制办公室2020年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高位推动,压实责任,林长制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市和各区市及112个有林镇(街)4137个有林村(社区)均按要求设立了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并及时根据领导岗位和人员变动情况,对相关林长进行了调整、补位,保持了林长队伍的动态稳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林长制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各区市均在林业主管部门设立了专兼职的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西海岸新区借机构改革之机,在区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实设了林长制服务科,编制11名;崂山区在每个镇街和崂山林场实设了林长制办公室,编制3-5人;城阳区在森林和湿地保护科加挂林长制服务科牌子,新增编制3人,设副科级岗位1人,走在全市前列。

  二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林长制工作机制。制定了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管理、巡查督办、投入保障、绩效评价等5项工作制度和林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进展,编制印发《林长制工作动态》简报50余期。市林长制办公室督促市级林长联系单位,及时提醒林长开展巡查工作。西海岸新区林长制办公室研究起草了《给区级林长的一封信》,告知林长职责。据统计,今年以来,市级林长巡林6次,区市级林长巡林55次,城阳区先后召开4次总林长会议研究林业工作。林长制各责任单位发挥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作为市级林长联系单位,按时提醒林长巡林。市发改委积极推进林业中央预算内补助项目储备工作。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及时查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市司法局持续做好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审查工作。市财政局保障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资金。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排污企业执法检查。市交通运输局指导路域范围内绿化。市水务局开展了水系绿化攻坚行动和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市气象局为森林防火提供气象信息。

  三是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林长制责任清单。先后三次召开全市林长制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2021年青岛市林长制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了2021年10项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和深化林长制改革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林长制改革指明了路径。各区市也都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莱西市政府与各镇街政府签订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主体责任,率先完成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防火规划、湿地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初步编制工作。即墨区林长制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各区市均就建立民间林长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业保护管理,其中崂山区通过观海新闻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招募民间林长20名,建立了全市第一个区市级生态监测点;城阳区坚持将民间林长与中小学校及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相结合,建立了志愿林长,其成功做法在《人民日报》等媒体网络版多次进行宣传推广。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林长制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一是持续增绿,园林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今年以来,全市完成荒山造林1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余亩,森林抚育2万亩。创新启动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和“云植树节”活动,建设市民绿色驿站5处,义务植树基地5处,义务植树已成为岛城人的新风尚。建设口袋公园32个,立体绿化114处,绿道123公里,河道水系绿化1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平方公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质量,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7区60个山头公园综合整治提升,目前已开工建设52个,已竣工10个。坚持规划先行,市政府和各区市政府均制定印发了“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并将森林覆盖率、绿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做好园林林业保护发展工作提出具体目标。

  二是严格护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取得新突破。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省工作专班审核并上报国家林草局。按照《青岛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组织对全市6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7个管理机构进行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考核。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完成林长责任区域勘界定标、国家级公益林优化调整49.5万亩、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任务,印发了青岛市第一批重要湿地名录和《青岛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开展了年度森林督查及问题整改、林地湿地违法行为大排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多项监管和执法工作,森林资源保护能力逐步提升。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完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新建、整修防火通道170.5公里,新建高山远程监控80个、进山路口监控428个,新建水灭火设施240个,新建阻隔网79.7公里,清理阻隔带约45.5万亩。加强园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成飞机和地面防治面积199万亩次,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控形势平稳,松材线虫病疫情下降趋势明显。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印发了《关于禁止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启动了青岛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开展了“利剑行动”“清风行动”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涉生态资源类刑事案件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查获野生动物359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62件。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55件。

  三是科学用绿,园林林业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完成2021年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青岛展园建设,并获得金奖。组织召开了胶东五市林业一体化发展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举办了首届胶东五市林产品展销会。组织参加了第17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和上海花博会,荣获金奖等多项殊荣。开展荷花节、“爱心助农进社区”、花艺进万家活动,开办园艺市集130场次,搭建平台、宣传推介。强化监管4个国有林场、13个森林公园,完成4家国家林下经济基地和5家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申报工作。加大乡土、珍贵树种培育,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功能效益,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转化。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合作攻关,与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能源研究院)签订共建青岛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库合作框架协议,与科技局合作开展“基于海绵体功能的城市森林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建立了4大类45个园林林业科技创新基地。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市324株一级古树实施查体,完成52株古树复壮工作,启动古树名木认养项目。开展第二届青岛森林氧吧评选工作,网上参与投票十万余人次。筹划创立了青岛市首个自然博物教育公益组织联盟,加强自然科普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爱鸟周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三)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情况。

  在省林长制办公室对2020年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中,我市评价等次为优秀。主要成绩:对林长制工作重视,体系健全完善。配备2架飞机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给予加分。存在问题:县级缺少对护林员和防灭火巡查员进行工作绩效考评并落实奖惩措施的证明材料;市、县级缺少关于民间林长的评价奖励措施并付诸实施、民间林长开展活动并发挥作用的证明材料;全市发生2起较大森林火灾。

  市林长制办公室根据山东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细则,通过审核材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10个区市的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从总体上看,各级党委、政府主动抓园林林业工作的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区市党委、政府对林长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只满足于建立林长制工作体系和制度,真正对园林林业保护发展工作研究不多。二是部分区市在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上做得不到位,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滥伐林木、违规审批、行政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占地后森林植被恢复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林长制工作力量薄弱,大多数林长制办公室由业务部门兼任,人员也是兼职,难以适应林长制工作任务的需要。

  二、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12月24日,我市召开2021年总林长会议,市委书记、市总林长陆治原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美丽青岛的必然要求。2022年全市林长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和2021年市总林长会议精神,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为初心使命,进一步深化我市林长制改革,夯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美丽青岛和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筑牢生态基础。

  (一)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理念,督导各区市在发展过程中尽量不占森林、湿地,不该碰的底线坚决不能碰。实行严格的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将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和国有林场、重要湿地等重点区域全都纳入林长责任范围,明确保护责任。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林地等行为。重点抓好森林植被恢复和中央环保督察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4月底前整改到位。加快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0年)和市县两级“十四五”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做好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调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陆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等工作。持续加强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自然保护地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影像等先进技术改进资源监测手段,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制定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办法,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和重要湿地的生态补偿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园林林业、自然资源、海洋发展、水务、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二)科学推进全域绿化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慎重决策、慎重用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绿化用地,坚决遏制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现象,避免不切实际的景观建设。有效保护生态用地,防止造成破坏性“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栽植适地适生树种。科学解决树往哪里种、怎么种、种什么树等问题。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山头公园综合整治。完成荒山和火烧迹地修复造林103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 实施林相改造,培育、栽植乡土树种幼苗10万株。建设纪念林5处,建设市民绿色驿站5处,组织各类义务植树活动20次以上。发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特色优势,营造植树绿化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抓好森林灾害防控。建强防灭火专业队伍,提升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深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全市森林火灾一张图;加强监测预警、森林防火通道、水灭火设施和阻隔体系等基础设施和市、区市和镇(街、林场)三级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开展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候监测,探索提高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的精准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和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开展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报,组织飞机施药和地面防治;深化松材线虫病绿色药剂防治试验,实施生物防治试验示范;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四)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要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活力。确保粮食安全,不在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抓好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步道等。拓展“森林康养+”系列产品,培育一批森林康养龙头企业与知名品牌。加强森林康养与医疗、文化等行业跨界合作,实现森林康养产业的融合发展。实施“青岛林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首批“青岛林品”十佳品牌、创新品牌等,鼓励青岛林品企业做大做强。开展花卉育种协作攻关。加强产业交流与产销对接,打造花卉类特色林业产业特色种植区。促进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发展。

  (五)加强基层基础力量建设。加强网格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管护体系,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及时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必严,涉刑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完善联席会议、行刑衔接等执法协作机制,形成防范、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充分用好国家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和青岛智慧园林林业云平台,强化监管。组织到林长制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改进提升我市的林长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民间林长和有奖举报机制,提升林长制工作水平。

  (六)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压实各级林长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严格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和推进林长制工作。通过调度林长联系单位等方式,提醒林长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园林林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林长制办公室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每季度对各区市林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督促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规范林长制绩效评价工作,增加组织领导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占分比重,逐级做好林长制绩效评价工作,每年总林长会议,通报上一年林长制绩效评价结果及排名,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凝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共识和力量。

  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任务。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果。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

https://www.jxscct.com/fw/190160/

《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下载文档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