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党组对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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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机关党组对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3日至7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工作组织情况

  (一)讲政治,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政协机关党组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严肃认真对待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逢会必提整改工作要求,二是坚持阶段性听取整改情况报告,三是坚持集体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始终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强担当,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成立以机关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领导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向市政协党组报告整改进度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强化责任意识,坚持真改实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的跟踪检查、督办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重实效,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的整改措施,做到清单化、项目化、制度化同步推进,把巡察整改同政协履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解决面上的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行全过程销号管理,逐项验收、逐条销号。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的系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8月份为机关全体党员发放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分章节进行系统学习,通读精读全文内容。9月7日举办“政协讲堂”第28讲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专家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了专题辅导解读。每月下发“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文章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坚持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制定了机关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分专题、有计划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如10月20日召开八届四十四次主席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关于“学习的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个人均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并分别报上级党组织备案。8月份对学习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良好,均能够按计划开展学习。以年轻干部座谈会、党性提升培训等为契机,组织年轻干部开展新思想、新理论专题学习,并提交了学习心得体会。

  (三)关于“结合工作实际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筹备开好2020年全市政协系统理论研讨会,已向市各民主党派、市区政协、市政协机关和理论研究会等单位征集了理论研究文章,会议结束后将对相关研究文章汇编成册。二是机关党组成立后,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三是年底前将对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文章进行汇总,编入政协机关2020年度光荣册。

  (四)关于“制度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修订了《政协镇江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于11月2日市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了《镇江市政协接待管理制度》,10月份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同步加强学习宣贯,让机关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规范化意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了《市政协财务管理办法》,10月份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修订条款作了说明和提醒,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镇江市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各项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到位。

  (五)关于“具体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7月份开始,组成三个工作小组对各市区已建成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围绕“助发展、惠民生、促和谐”三个方面,总结汇编了基层协商议事典型案例。9月份按照省政协要求,开展了“有事好商量·民生专题协商议事月”活动。结合省政协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有关要求,9月28日围绕“发挥驻镇高校优势,助推高质量发展”议题,召开了远程协商网络议政会,组织政协委员聚焦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7月份组织对各市区政协“一人委”问题进行了调研,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协党组进行了汇报。截至目前,在各市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一人委”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六)关于“提案工作质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修订了《镇江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制定出台了《镇江市政协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的通知》,由提案委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察室抓好重点提案的跟踪服务。10月份对“推进润扬玉石特色小镇建设”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11月6日还将对“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提案建议的进一步落实。

  (七)关于“课题调研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1月份将组织各委办室按照“六个一”的要求,谋划选报2021年协商议政调研课题,并由办公室进行汇总,优化编制2021年度调研计划。认真落实《政协镇江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不断创新调研方式,深入基层“解剖麻雀”,不断提高调研质量。各委办室经过调研形成的社情民意信息、专项建议,如“关于我市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等,多次得到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各委办室在开展课题调研之前,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在调研内容、安排等方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八)关于“管理、服务和保障委员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如派员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的非党委员工作座谈会,听取政协委员述职,开展政协委员履职谈话,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作为换届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强化政协委员教育培训,通过政协讲堂、集中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本领和能力。八届政协以来,已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开展了“讲政治、懂政协、强素质”集中培训。认真落实《政协镇江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依托镇江“智慧政协”平台开发应用了“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系统”,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实记录,推动履职档案信息化管理。在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中,机关党员委员主动下沉一线、深入调研,察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带头撰写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形成了多个协商议事成果,9月15日《新华日报》头版刊登“镇江千名政协委员沉入基层——乡村振兴,我们商量着来”文章。

  (九)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8、9月份先后成立了由机关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市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的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每月召开的机关月度工作例会上,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意识形态情况领域分析研判等,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26)9月14日出台了《2020年度市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镇政协机党组〔2020〕6号),明确了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适时对机关干部“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醒,并明确要求将“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述职述法报告。

  (27)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廉情分析,根据派驻纪检组对市政协机关二季度廉情分析情况反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整改、完善和提高。8月份开始组织对机关各个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对后勤、财务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机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机关党组成员与所联系的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均能够按照要求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十)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编制了《政协镇江市第八届委员会规章制度汇编》。明确专人对党员活动室内容进行及时更新调整。依托镇江“智慧政协”平台OA办公系统,强化对制发公文的校验和审核把关。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镇江市政协机关重点公务办理规程》开展了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流程。在机关月度工作例会上对作风纪律进行了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树立文明形象。

  (十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

  修订了《市政协接待管理制度》和《市政协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党组书记在机关月度工作例会上对公务接待要求进行了强调,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一函三单”规定,均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办理。加强对公务接待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报销附件做到齐全、完备,健全“一函三单”。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对工会会员及直系亲属生病住院等开展慰问。按照规定对符合党内慰问条件的党员开展慰问,落实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对慰问报销做到严格审签把关,均附有慰问清单,写明慰问对象、事由和经办人等信息。

  (十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强化经费使用过程管理,细化年度经费预算,经费支出按照预算执行。严格财务管理,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在新修订的《市政协财务管理办法》中,对临时劳务费发放作了进一步规范。

  (十三)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清单要求,在机关党组会议、月度工作例会上对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和提醒相关人员、部门落实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按照公开要求科学规范编制年度党务公开目录,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报备。安排专人对机关党委党务公开栏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将需要公开的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公开。以成立机关党组为契机,对机关部分党务干部岗位进行了调整,机关党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7月21日召开市政协机关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各党支部汇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会上还要求各党支部制定完成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后,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备。

  (十四)关于“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在市政协机关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组、机关党委进行了述职,重点汇报了“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次数均符合党内有关规定要求。机关党组书记就各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各党支部应将组织生活会方案报机关党委审核;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机关党委派人参会指导,重点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质量。会议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了部署安排,要求各党支部在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同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的“互评”环节结合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按照“主题明确、内容详实、原汁原味”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各党支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创新编制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对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发展、谈心谈话等记录统一了格式、明确了要求,并对台帐记录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台帐记录规范化意识和水平。

  (十五)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编制的“发展党员审批材料”,进一步熟悉掌握党员发展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各阶段工作,做到流程准确、材料完备、审批及时。认真落实镇江市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选派1名年轻干部赴基层开展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加强干部培训教育,选派1名新任职的正科职干部参加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对相关表格要素进行了补充完善。安排了1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全面的年轻干部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选派人员参加了全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培训,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行了系统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人事档案管理能力。

  (十六)关于“社会化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截至目前1名社会化用工人员参加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集中选拔并被录用,明年初还将为1名社会化用工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规范支付社会化用工人员工资待遇,在协调财政部门足额下拨社会化用工人员工资经费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社会化用工人员数量以节约经费开支。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将政治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牢政协组织是政治组织、政协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意识,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效上。

  二是坚持高标准序时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关注,加强跟踪管理,杜绝问题反弹。对尚未销号或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扎实向前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三是坚持常态长效巩固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把巡察整改与政协履职结合起来,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过程,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整改成效检验工作力度。在5个方面16项反馈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举一反三、深查细照,有的放矢、对症施治,真正以高质量整改助力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机关党组对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紧扣市委中心组学习主题,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分别制订《中共普洱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中共普洱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学习实施细则,抓实抓细等各环节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率。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共普洱市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普洱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制度》《中共普洱市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三是积极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沟通,邀请参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四是指定专人负责会前准备、会议通知、参会签到、会议记录和会后督办等环节,规范会议痕迹管理,确保决策决定有据可循。进一步规范机关办文、办会工作,加强会议痕迹管理,及时发布会议纪要,定期开展会议资料痕迹管理工作“回头看”,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关党组书记率先垂范,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提升政协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一并进行了报告。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定期组织研判通报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和考核选拔干部流程,细化对意识形态方面考核指标。五是与各委室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上下齐抓、分工协作、专人负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关党组带头领学促学督学,“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充分运用机关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等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形式,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咬定学习不放松,确保学习培训全员覆盖、一个不落。二是切实增强主动性,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研讨,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聚焦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拓展渠道载体,切实使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好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全面从严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四是紧扣市委打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发展”三大会战、加快“六个普洱”建设的安排部署,聚焦协商主责主业,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提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工作质量,为助推普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五是充分发挥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委员担当,抓好服务管理,着力打造专门协商机构的鲜明形象,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再提高。六是认真贯彻《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从提案审查、立案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深入一线调研,坚持在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上着眼,坚持求“精”、求“实”、求“深”,努力提升提案质量,积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七是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继续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制度,全面巩固提升机关挂钩帮扶点脱贫成效。针对挂钩帮扶点镇沅县罗家村茶叶、烤烟、畜禽养殖等主要产业,进一步细化产业发展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实效。以“六个助推”“九个一”为抓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政协组织优势作用,扎实开展政协系统脱贫攻坚助推行动,全力助推我市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关于“党组会议决策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废止《普洱市政协机关职工福利待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审批,规范慰问活动。二是依照相关规定修订了《普洱市政协文史资料征集出版办法》。三是从严落实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策,规范审稿费发放。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突出政治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力亲为真抓党建、实抓党建、严抓党建。拿出足够时间精力谋划推进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对基层党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全面推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扭住责任不放松,督导落实不松懈。二是在全市率先出台《普洱市政协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制定年度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对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实行全程“清单式”“项目化”全程监测。三是督促各支部强化党员积分管理,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以党章党规为基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制度规定,紧紧围绕主题,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中的职责,明确会前准备、会议召开、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二是从严审核把关会议、剖析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性分析材料予以退回重写,确保分析深度和内容高质量。三是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学习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痕迹管理,努力提升基层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质量。

  (三)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协党组汇报,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增加市政协机关编制数,使其与核定岗位相匹配。二是加强对机关干部分级管理方面的探索与研究,向市委有关部门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三是严把机关干部“调入关”,控好超编问题。四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协党组汇报,争取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新进人员尽可能多考虑年轻干部。五是按照市委要求上报审批了《普洱市政协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政协机关设10个正处级工作机构,其中:专门委员会8个,办事机构2个;专门委员会不再设综合科,由机关11个科级机构分别负责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科级机构由5个调整为11个)。同时,多措并举配齐科室人员,让各科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从严管理队伍方面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等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在机关内部及时公布干部职工请假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对职级公务员的管理,从上班纪律、办公秩序、会风会纪等小事抓起,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一定范围及时公示机关干部请假情况,相互监督,坚决整治“慵、懒、散、拖”现象,努力营造政协机关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针对个别同志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问题,及时研究迅速作出整改,经报批,涉及的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考察有关规定,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沟通联系,严把政协委员推选“入口关”。及时掌握政协委员动态信息,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加强教育监督,不断巩固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优化净化政治生态,消除不良影响。

  (二)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二是机关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自觉对标看齐,机关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沟通,在纪检组的指导监督下,抓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述廉述责,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经常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树牢机关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督促各委室、各党支部建立健全提醒谈话和定期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各委室、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形成规范的工作管理流程。六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强化风险点排查及防控,细化权责清单,根据岗位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筑牢廉政防控根基。七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市委贯彻实施办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具体问题限期完成了整改清退工作。二是从严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普洱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审批,严控支出,规范公务接待。三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规定,建立长效管控与运行机制,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是取消了市政协机关各委室单列经费,统一由机关审批报销。四是全面清理排查,举一反三迅速整改,确保机关固定资产按规定入账。五是修订完善《普洱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普洱市政协财务报销制度》《普洱市政协机关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执行、规范报账,规范机关物资管理,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五)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具体问题限期完成了整改清退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普洱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普洱市政协机关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强化执行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学习宣传培训,及时让机关干部职工掌握财务规定,规范账务报销及其他公务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市政协机关党组对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政协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将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杨赛保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研究室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党组成员和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注重实化细化具体化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的4大类14项39个问题细化实化为134项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从严从实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协机关党组先后9次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各项整改工作每个重要时间节点下达7次《巡察整改工作提示》,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高效有序推进。对工作台账明确的134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一周一调度、半月一小结、一月一报告”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一套资料”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工作落实、逐个问题“销号”。四是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出台工作和制度文件26个,新增、修订或完善规章制度12个,新建工作机制11个,推动已建立的11个长效机制常态化执行,让各项制度立起来、真管用,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为机关工作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和机制基础。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134项具体整改措施,3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不够经常,广泛凝聚共识的举措不实

  (1)具体问题:理论学习不深入,学思用、知信行还没做到贯通和统一。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巡察整改期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9次。三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学、听课、发言、讨论、总结、通报”六个环节,10位机关党组成员进行了高质量的交流发言,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0篇。

  (2)具体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人士有差距,把政治引领贯穿委员履职全过程落细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安排年度工作时,切实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机关履职的中心环节。二是坚持把凝聚共识作为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开展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等活动的重要内容。三是积极组织党员委员到机关党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推动“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落实落地。

  (3)具体问题: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还树得不够牢,对民生提案办理督促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提高民生提案、民生重点提案在政协提案、政协重点提案中的比重。三是下发了重点提案办理和重点提案督办相关文件,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对接联络,重点加强对民生类重点提案的督办,提高了民生类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具体问题:与委员的联系不够经常,对其思想动态掌握不太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郴州市政协2020年委员走访月活动方案》,推动走访联系委员成为常态,巡察整改期间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与委员交心谈心90余人次,与各委员活动小组召集人谈心谈话40余人次,切实加强了对委员思想动态的掌握。二是积极组织委员履职,在履职活动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2.协助履行政协职责、抓好落实不够到位

  (5)具体问题:服务保障市政协履职有差距,履职活动中统筹协调还不够到位,抓工作落实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协机关工作统筹规范内部管理的通知》,机关上下形成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二是今年来,市政协机关服务保障市政协履职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等,求精求细求实,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实现全面提质增效,得到市政协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三是建立了市政协党组会议、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跟踪落实制度,以及对市政协党组会议、市政协主席会议和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协商、决定和通过的事项调度督促常态化工作机制。

  (6)具体问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建言资政、委员提案和调查研究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在提高工作质效上下功夫,认真履职,深入调研论证,做到选题准、调研深、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提的对策建议切实管用。二是推动了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巡察整改期间,有3个课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整理编辑上报社情民意信息218条,其中,被全国政协采用11篇,省政协采用27篇;推动提案工作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317件,立案195件(含18件提案并成的8件),不予立案112件(含撤案10件,转来信102件)。

  (7)具体问题:对提案办理情况督促和跟踪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推动政协提案办理提质增效。二是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实时跟踪督促承办单位提案查收、办理情况。三是195件提案的协办意见已经提交到位,80%的提案已经进行了提案办理协商,《关于加强农村建房规划与管控的建议》等5件提案提前2个月办理完成,得到委员的积极评价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8)具体问题:民主监督实效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3年民主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梳理出的29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落实。二是会同市委督查室对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视察监督,确保民主监督取得实效。

  (9)具体问题:引导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强化了委员学习教育,加强委员履职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由主席会议成员对履职不积极、不主动的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0)具体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协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建立机关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

  (11)具体问题:对政协委员意识形态学习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的学习内容作为委员学习交流的重要内容。二是邀请专家对委员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政协云、市政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栏目,组织委员开展了“线上”意识形态学习。

  (12)具体问题:开展“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要求纳入机关党员干部考核管理、年度述职报告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内容。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情况通报机制,坚持每年专题研判不少于2次、通报情况不少于1次。

  (13)具体问题: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2020年市政协门户网站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对市政协门户网站开展了网络安全测评。三是加强了市政协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

  4.开展主题教育存在不足

  (14)具体问题:个别党员干部检视问题不够深刻。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对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检视问题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建立了检视问题、剖析材料由各级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机制。三是督促在主题教育中检视问题不够深刻的3名党员干部重新进行了深刻检视剖析。

  5.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有差距

  (15)具体问题:帮扶责任人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帮扶责任人走访所联系的贫困户,帮助联系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发展计划。二是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爱心助学” “送医下乡” “送种养技能下乡”等活动,提高帮扶实效。

  (16)具体问题:特色富民产业对当地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还不够强,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还需进一步做优做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完善产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促成郴州生源集团与联系贫困村开展农超对接活动,推动汝城繁华食品公司积极与农户合作,引进汝城湘海牧业有限公司到村流转土地发展产业,持续增强特色富民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韧劲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6.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17)具体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市政协机关党组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选举成立了机关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三是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形成风险明晰、措施明确、责任到位、防控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18)具体问题:对干部职工的管理还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规章制度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市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二是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三是在重要节假日及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短信、微信、QQ等各类通讯平台,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强调纪律要求,从严监督、把好关口。四是每月坚持开展了不少于2次工作纪律抽查。

  (19)具体问题:对委员履职管理有待加强,委员活动小组召集人的管理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调度推进“汇智聚力、建功郴州”主题活动,组织委员服务中心工作。二是由主席会议成员牵头对50名委员活动小组召集人进行走访谈心,委员活动小组召集人的工作责任意识得到增强。

  (20)具体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转”认识有偏差,了解政协工作规律还不够深入,没有聚焦市政协机关主责主业开展监督。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了关于“三转”相关职能文件和市政协机关“三定”方案,进一步把握了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职能和工作重点,并在政协机关履职活动中同步进行跟踪监督。

  (21)具体问题:机关党组成员普遍年龄较大,干事热情、工作干劲有所减弱。

  整改情况:一是倡导“一线”思维、“一线”标准和“一线”干劲,工作求精求细求实,高标准严要求。二是每月初制定《月主要工作安排》,明确工作内容、时限、责任领导,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办委室和相关岗位,盯紧盯牢、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7.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22)具体问题:调研存在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的现象,精简文会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高调研工作质量,增强调研建言“靶向性”“含金量”。二是严格精文减会,印发文件做到重点突出、简短精炼;严控工作性会议,对时间接近、参会人员交叉的会议整合套开,会议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今年1-6月,以市政协名义发文同比精简66.7%,下发给县市区政协的文件同比精简35.3%;加强对各类会议的审批把关、统筹整合,套开会议12次,会议数量同比减少30.5%。

  (23)具体问题:对委员的刚性约束力还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严格督促委员履职尽责。二是对近几年来履职不主动、不积极、不参加活动的召集人、委员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提醒督促,不断增强委员履职管理的刚性约束力。

  8.财务管理不规范

  (24)具体问题: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2017年以前存在超标准列支加班用餐费、个别干部职工公款借支审批手续不完备、长期拖欠公款不归还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干部职工公款借支审批管理,全面彻底清收了2017年以前存在的3笔历史借款共50209.18元。二是严格执行《郴州市市直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市政协机关工作餐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机关加班用餐管理。

  (25)具体问题:委员履职活动经费报账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25个委员活动小组2017年至2020年的委员履职活动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财务检查。二是修订了《关于加强市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管理的通知》,规范委员履职活动经费的报账程序和报账流程。

  (26)具体问题:2013—2019年财务人员政策把握不准,存在违规公款支付个人大病医疗互助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二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个人的大病医疗互助费用严格按规定由个人全额承担。三是对2013—2019年大病医疗互助单位垫支部分全面彻底追缴到位,共追缴97人98000元。

  (27)具体问题:2013—2018年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存在异常加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郴州市政协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车辆派遣、油料使用台账登记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二是对2020年上半年机关车队车辆维修、行驶里程、油料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以后坚持每半年公示一次。三是对2013—2018年违反规定加油费用共46笔23344.02元已追缴到位,全部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三)关于“党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选任相关制度和基础性工作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28)具体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巡察整改期间机关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58人次。二是机关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出了2条以上的批评意见。

  (29)具体问题:落实党建“两个全覆盖”有差距,临时党组织的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市政协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市政协组织外出考察和集体学习培训等活动时必须成立临时党组织。二是制定实施了《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派团体、无党派、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中共党员委员安排》《市政协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安排》,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30)具体问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还存在酝酿和听取意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市政协机关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巡察整改期间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8次,每次会前机关党组书记均提前与机关党组成员进行沟通酝酿、听取意见,并于会前将会议材料发放给与会人员,保证酝酿思考时间。

  10.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1)具体问题: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转任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学习培训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市政协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荐、选拔任用干部。

  11.执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不严格

  (32)具体问题:任职资格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对机关2013年以来提拔的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经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对3名同志职务级别进行了重新认定。

  (33)具体问题:转任资格审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转任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34)具体问题:存在任前公示不严谨,未进行档案审核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任前公示和档案审核工作流程。二是对机关2017年以来提拔的科级干部任前人事档案审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任前公示资料台账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5个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

  12.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35)具体问题:未对提拔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专题学习培训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干部提拔试用期满转正工作。二是对2013年以来出现的个别提拔试用期满未转正的5名干部,补齐了有关手续,印发了正式任职文件。

  (36)具体问题: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出台《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二是完善台账,做好应缴证件催缴工作,共集中管理个人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件20本,登记市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出国(境)情况8次。

  13.干部选任基础性工作不扎实

  (37)具体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执行不严,个别谈话推荐的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以来提拔任用的4名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补充,归入机关人事工作档案资料。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干部选任谈话推荐等干部选任基础性工作进行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38)具体问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加强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四)关于“巡视整改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举一反三抓整改的措施不够细”方面的整改情况

  14.巡视整改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举一反三抓整改的措施不够细

  (39)具体问题: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考勤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领导与公务用车使用相对固定等问题虽然进行了及时整改,但在举一反三,细化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郴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郴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列支差旅费,规定等级乘坐高铁。二是统筹公务用车派车管理,机关车队已纳入市公车平台进行集中统一调度。三是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努力开创政协机关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机关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组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强化机关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坚决克服“闯关”思想,持续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定期组织整改“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对机关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力促机关工作提质增效。四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市政协机关各项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将整改中的有效举措转化为规章制度,将成功的做法运用到加强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

市政协机关党组对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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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党组对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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