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21 点击: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下面是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供大家参考。

  2020年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2020年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3.讨论和决定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

  4.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研究制定包括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每年签定责任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5.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6.认真学习和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任前网上廉政考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和任前廉政谈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机制,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8.督促局党支部严格落实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9.支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协助纪检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0.科学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落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11.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股

  完成时限: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县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重点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实体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3.强化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14.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并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督促局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局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5. 重视精神文明和群团、统战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推动群团工作落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党外人士,有针对性地抓好统战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6.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1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二、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年与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4.支持查纠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分管单位存在问题督办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5.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

  6.应当落实的其他从严治党责任。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书记苏文龙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带领党组落实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及时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把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坚持“五抓五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全体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4)始终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宣传文化阵地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6)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7)严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

  (9)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少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投资经贸审计股、审理法制股、基建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受理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

  (6)领导局机关工会按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党组成员、副局长阙建国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乡镇审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督促财政金融审计股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6)督促财政金融股抓好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主任陈利成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5)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6)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020年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从严治党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研究和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常态化,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夯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每年2月底前制定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并落实到基层、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

  3. 每半年听取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二)强化督促检查

  4.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交办事项,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5.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或人员,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其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底组织做好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选好用好干部

  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规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8.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以及考录、招聘、竞争上岗、评先评优中因人设岗、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

  9.综合运用提醒、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四)深化作风建设

  10.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开展对《城阳区党员干部“十个不得”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

  11.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加大问责惩戒力度,倒逼作风转变。

  (五)维护群众利益

  12.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机制,开展市民议事活动,持续转变干部作风。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等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13.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验收等方面的监督,防止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以权谋私问题发生,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5.发挥“全员全程勤廉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七)加强教育管理

  16.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7.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两严一优”学习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抓干部队伍作风,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1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八)发挥表率作用

  19.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任职回避等制度,按照要求做好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

  21.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主动参加“两严一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二、局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组织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2.协助党组织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层层压实责任。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协助本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统筹部署监督任务

  4.每年年初根据上级纪委和本级党组织要求,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统筹部署纪检监督工作任务。

  5.围绕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和资源等监督重点,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严格纪律监督

  6.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和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7.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又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触犯纪律底线的行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加强作风监督

  8.强化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9.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开展对《城阳区党员干部“十个不得”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落到实处。

  (五)加强执纪审查

  10.加强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突出监督惩治重点,盯紧领导干部,紧扣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强化纪律审查,形成持续震慑。

  11.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起来,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

  12.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六)强化党内监督

  1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谈话诫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14.落实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七)推动源头防治工作

  15.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习测试活动。

  16.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健全风险预警和内控机制。

  (八)加强纪检部门(干部)自身建设

  17.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弘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用“四把尺子”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执纪审查和问责追究的能力。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防止“灯下黑”。

2020年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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