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五篇】
发布时间:2022-09-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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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工作情况汇报【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4.呈报审批。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5.落实待遇。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四)晋升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1.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2.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5.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
7.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8.任职年限调整计算时,只计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结果的年限。
(二)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1.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3.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职级晋升条件相关规定执行。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4.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职级;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转为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晋升职级且退出现任职务和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但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自行提高职级待遇。
(三)其他有关问题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2.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中办发〔2015〕4号文件印发之日(1月15日)起实施。首次实施后转入常态化管理,要及时履行职级晋升程序,晋升职级的时间以达到规定条件的日期为准。
3.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李广义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瑞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峻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为成员单位。
(二)严格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三)正确引导。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为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础。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持续激励担当作为
——公务员工作推进会发言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来,x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做工作,依法依规解难题,实现新旧制度有效衔接,持续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改革成效正在显现。
一、加强宣传培训,准确把握政策内涵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辅导,统一思想认识,吃透相关规定,达到“三个准确”。
一是准确把握政治要求。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主持省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审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制度实施工作。各级组织部门深入学习研讨,充分认识到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中央着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持续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必须从政治上把准正确方向。
二是准确掌握工作规程。及时向试点省份学习经验做法,组织x余名业务骨干赴湖北省直机关和襄阳市、山东青岛市对口学习,选派x名部、处(科)长参加中组部业务培训。在省内组织全员业务培训,确保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功能定位清、对象范围清、条件程序清、纪律要求清。
三是准确掌握政策导向。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讲,引导消除“待遇普涨、到点晋升、人人有份”等认识误区,真正理解认同倾斜基层、激励担当、竞争择优的政策导向,打牢支持、参与改革的思想基础。
二、积极主动工作,稳妥推进制度实施
牵头成立编制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抓住主要矛盾,科学精准施策。
一是严格核定使用职数。认真执行职数核定比例,对机构规格等基础信息,专班研究、集中审定。各市县设置方案,实行交叉互审、三方确认。同一党委(党组)管理的较高职级职数,允许适当统筹使用。
二是平稳开展套转晋升。以2019年6月1日为节点,省委及时研究省管非领导职务人员套转,各级完成x万余人职级套转,实现平稳入轨运行。目前,全省各级机关全部转入日常管理。
三是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属于政策层面的,坚决按法规办事,不出土政策、不打擦边球;
属于操作层面的,依据中央规定精神,研究提出具体答复意见;
属于落实层面的,鼓励各地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实际探索解决,有力推动了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树立正确导向,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职级晋升中,将职级职数与领导职数使用通盘考虑、职级晋升与干部选拔任用统筹推进。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职级虽然不是领导职务,但党管干部原则不能偏离,政治标准不能降低。我们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标准,贯穿民主推荐、人选确定、个人事项查核等环节,明确政治表现有疑点的暂缓晋升,不合格的不得晋升。
二是突出正向激励,注重实绩贡献。落实省委干部管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突出工作实绩、贡献积累、群众认可,研究提出投身“三大攻坚战”、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等五种情形优先晋升的原则,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各级把敢不敢担当、有没有实绩作为确定晋升人选的重要标准,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考察识别、提拔使用公务员。
三是用好两条通道,拓宽发展空间。坚持较高职级职数使用三三制:担当作为的“排头兵”、任职较长的“实干家”、默默无闻的“老黄牛”各占三分之一。突出倾斜县乡优秀主官,x名县(区)委书记晋升二级巡视员,x名乡镇党委书记晋升三级、四级调研员;
统筹职级晋升与领导职务选拔,为优秀公务员搭建提拔重用“立交桥”,一批有潜力的年轻公务员通过职级的晋升,为进入更高职务层次积累了资格条件;
兼顾不同年龄段,为各类公务员搭建职业发展“双车道”,使大家有盼头、有奔头、有劲头,拓宽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了广泛持续激励。
XX市牢牢把握改革初衷,科学谋划部署,强化组织指导,坚持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的重点和关注点放在基层,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统筹协调、配套衔接,稳妥有序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及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突出正向激励、注重实绩贡献,持续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有为。
一、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职级晋升。一是结合实际细化具体举措。制定“1+2+X”制度体系,“1”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2”即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办法、职级职数核定和备案工作规定,“X”即若干政策答复意见,目前已出台3个相关答复意见和51条政策口径,涵盖职数核定、职级套转、职级晋升等重点问题。制定《改进一级巡视员晋升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政策规定,综合考虑职数空缺、德才表现、职责轻重、任职资历等,细化职级晋升资格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职级晋升,非市、县党委管理的公务员晋升较高职级的,由各机关党组(党委)组织实施后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批。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细化明确职级晋升的备案及审批流程,印发对XX个具体问题予以明确。建立制度推进情况月调度制度,及时研判化解基层反映的个性问题和具体矛盾。建立职级职数动态审核机制和较高职级职数使用备案制度,指导基层把好职级职数使用关,防止超职数配备。将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行政编制分别统筹核定职级职数,严格执行上级机关不得占用下级机关职级职数的政策要求,确保基层职级职数使用“定向化”。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项目,不断强化依法依规推进工作的意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制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与实施方案,对晋升的实施主体、审批权限以及分析研判和动议、推荐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发文、谈话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简化市级机关一至四级调研员晋升备案程序,下放审批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关于市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垂直管理部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市级机关和设区市各自职责及审批权限。
二、坚持择优晋升,倾斜基层一线。一是树立职级晋升正确导向。坚持突出工作实绩、贡献积累、群众认可,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对评为“担当作为好干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最美公务员”,以及在推进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二是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全市县以下机关晋升的三级、四级调研员中,60%以上在乡镇(街道)工作或具有长期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细化职级晋升负面清单,明确政治素质考察被列为需要提醒关注对象的、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80%的,一律不得晋升职级。坚持职级晋升向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务员倾斜,制度实施以来,近80%的驻村第一书记晋升职级,XX名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晋升二级巡视员,X名县委书记晋升一级巡视员。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对较高职级职数的使用坚持“三三制”,即担当作为的“排头兵”、任职较长的“实干家”、默默无闻的“老黄牛”各占三分之一。针对晋升职级后领导职务“免不免”、“兼不兼”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指导机关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合理安排,不搞“一刀切”。目前,全市XXXX余人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XXXX人连续晋升职级。
三、把握职级属性,加强日常管理。一是针对实施中一些不统一、难把握的政策问题,分期分批明确XX条答复意见,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推动改革效应有效释放。注重通盘考虑,对较高职级职数进行统筹,以职数余数统筹为主、以全部职数统筹为辅。针对部分单位因机构合并超编超职数配备等问题,在核定使用上给予适当倾斜。二是引导各部门深入分析公务员队伍结构,有计划、有步骤、有梯次地开展职级晋升,避免职数用满后形成新的“天花板”。引入大数据算法对每次职级晋升职数使用进行规划,计算最优晋升频次,为合理使用职级职数、促进公务员队伍长远发展提供支撑。三是集成改革举措。加强纵向对比,分析修订前后的公务员法、非领导职务序列、20XX年实施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找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的关键点和矛盾点。强化横向协同,结合公、检、法、司改革,系统集成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举措,协调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同志们:
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从x月x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此,市委高度重视,要求组织部门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前段时间,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做了打了基础工作,摸清了底数。市委常委会听取了专题汇报,并研究部署了下段实施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职务与职级并行总体要求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文件,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搭建科学管理平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我们要深刻领会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实施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切实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实施工作作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实施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准确把握职级功能定位。从定位上看,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职级序列建立后,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发展就是领导职务和职级两条通道。从功能上看,职级是确定工资、医疗等生活待遇的重要依据。不担任或者不提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提高生活待遇。从职级与领导职务的关系看,职级不具有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相互转任、兼任,符合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职级。我们要落实领导职务与职级公务员的不同管理要求,不能受惯性思维影响,把职级等同于非领导职务去管理,也不能简单地把两条通道割裂开来,影响并行制度的激励效果。
三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重要的干部人事政策,要正确把握制度的改革初衷,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人事政策的新要求落实到实施工作中,严格把握职级晋升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要求,不搞降低标准、降格以求,不搞简单的平衡照顾、论资排辈,不搞“大水漫灌”、人人有份,不搞“时间久、自然有”。要把职级职数作为激励公务员的重要资源,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真正让优秀的优先、能干的能上、有为的有位。对不合格、不适宜的要及时调整,实行职级能上能下。
二、把握政策内涵,准确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规定
为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中央下发了实施方案等x个规定,省上出台了实施方案和答复意见,我市也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这些政策文件是做好实施工作的操作指南。大家要全面掌握,严格执行。重点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准确执行职级套转规定。开展职级套转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顺利入轨的基础,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纳入套转范围人员的编制、身份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套转审批。及时套转非领导职务。原有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要根据职务层次对应的职级全部进行套转,实行“应套尽套”。做好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为了承接县以下机关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成果,县乡机关中已经晋升的职级高于所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县以下机关职级进行套转。把握担任领导职务人员不套转的要求。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人员不套转职级,其对应的最低职级也不占相应的职数,达到晋升年限后,在有职数空缺的前提下,可以直接晋升上一职级。把握好职级套转审批时间。为了与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保持衔接,原有非领导职务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审批时间统一为xxxx年x月x日。需要指出的是,在今年x月x日以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或已经退休的公务员按规定套转职级,但不参加职级晋升。
二是准确执行职级晋升规定。职级晋升是实施工作的核心环节,事关制度改革的成效。要突出政治标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职级晋升的首要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能列为晋升人选。要严把资格条件。在职级职数范围内晋升,没有职数空缺的,不能启动职级晋升程序。职级晋升没有破格提拔的概念,只能逐级晋升,不能越级晋升,不能突破最低任职年限晋升。达到相应职级的任职年限,只是达到了晋升的基本资格,不是“到点必晋”。要规范晋升程序。职级晋升总体上参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施方案》对各级各类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具体步骤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除按照规定可以适当简化程序的情形外,其余的要严格遵循晋升程序,该推荐的要推荐,该考察的要考察,该公示的要公示,该开会研究的要开会研究,必要的程序不能减。要注重通盘考虑。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职级设置和职数空缺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不同层级的总体平衡,提出合理的晋升方案,既立足当前,解决好符合晋升条件公务员的职级待遇,又着眼长远,注重公务员队伍的梯次配备和持续激励,增强职级职数使用的科学性。
三是准确执行职级待遇规定。兑现待遇是并行制度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大家都比较关注。公务员晋升职级,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而享受生活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与职级挂钩的生活待遇包括工资、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工资待遇方面,将出台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具体执行办法,让公务员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工资水平。相关的工资政策,中央、省委将进一步明确。医疗、交通补贴等待遇主要参照现行政策做法,由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各地要严格执行职级待遇政策,既要把该兑现的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好,又不能违规扩大范围。
三、强化组织保障,有力有序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政治性、政策性强,牵涉面、影响面大,务必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纪律规矩、加强思想引导,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真正把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干部的获得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xx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予以解决。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以严格的责任机制、清晰的思路措施、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力有效推进全市实施工作。
二是强化思想引导。职务与职级并行涉及公务员切身利益,不仅广大公务员非常关注,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要把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工作贯穿始终,讲清楚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行的是择优比选机制,不是片面的普惠机制,树立的是实干实绩导向,不是简单的资历年限导向,切实防止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防止和消除过高心理预期。及时回应关心关切,让广大公务员理解、支持和拥护改革。要加强舆情监测,注重与宣传、网信部门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引起炒作。
三是严肃纪律规矩。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对实施范围、职级职数设置、职级晋升条件等规定,不得随意突破,不得自行其是。组织、编制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把好政策关,不得随意“开口子”、打“擦边球”、搞“土政策”。在实施中遇到的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要强化保密纪律,有关政策宣传坚持内外有别,有关政策规定作为工作秘密内部掌握,不得随意对外宣传,不得上传互联网。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同志们,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紧紧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推进,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推动xx转型发展、追赶超越作出应有贡献!
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来,彬州市以“严、实、稳”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有序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严字当头。公务员晋升职级时,在具备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基础上,市委统筹考虑干部的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坚持“五个优先、五个暂缓”原则,注重激励、择优晋级,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实处着力。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并要求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中省咸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职务与职级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他们还结合机关实际,对于存在职级职数空缺、晋升压力较小的单位先行考虑职级晋升,对于机改合并、机改超编和政策界定不明晰的单位予以统筹考虑、逐步晋升,为顺利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稳字托底。2019年上半年,该市对35名符合原县以下职级并行条件的公务员按程序晋升职级,实现了政策过渡期间干部待遇不断档。2019年6月以来,市委坚持把公务员职级晋升和干部选拔任用综合考虑、一体推进,对于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各方面成熟的公务员,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考虑担任领导职务,对于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工作的“老黄牛”式干部和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因领导岗位职数受限,择优适时晋升职级,真正让干部在合适的岗位上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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