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员集中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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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柳园社区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的自身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内化为组织发展、党员进步的基本需求和必要手段,引导党员干部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有效整合组织智慧,使社区党员干部和社区党员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推动社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从20xx年x月x日开始,到20xx年x月x日结束。
培训对象:社区全体党员
三、培训地点及形式
培训地点:社区会议室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进行党性教育学习及会后交流的方式
四、培训目的
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建力,进一步提高社区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社区整体形象为目标,以深化开展党性教育。 培训内容及相关要求:社区党支部共有70名党员,党支部力量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增强新社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素质,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社区以党支部为核心,社区书记主要负责,进行培训:
1、组织社区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大家充分了解党员的基本权利及义务,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职责,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使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
3、带领社区全体党员着重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4、社区书记就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的观点与社区党员进行学习。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条件,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党章总纲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5、社区党员就此次学习,互相交流心得。集体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群众路线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把学习的精神运用到实践中去,坚持反腐倡廉、树立正确的主导价值观,提高自我党性修养与自我完善。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观念,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带头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公信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我街道实际,制定凤台街道农村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为方向、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党员教育为依托,通过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更好地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时间安排
结合街道实际,本次农村党员集中培训定于2017年9月份举行,时间安排3天。
三、培训对象
农村四职干部、“两委”成员、全体农村党员。
四、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以“邀请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原副校长王继军教授讲党课”作为培训启动仪式,组织街道全体农村党员集中学习培训。
2、分组轮训。由各管区组织所辖村庄全体党员和四职干部、“两委”成员集中或以村为单位进行培训,观看村级警示片、典型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党内有关制度。
3、实践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到青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
五、培训内容
1、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增强农村党员的党性意识。
2、观看党的宣传片、记录片、典型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同时挑选观看典型村级警示片,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3、参观青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六、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管区总支书记负责组织本管区的党员按照配档表内容开展培训工作,集中培训要在9月底前结束,对年龄较大、体弱多病的党员和外出务工等流动党员,要督促其抓好自我学习。对教育培训情况留存照片资料,建立专门的学习培训档案,党员参训情况要列入党员量化管理百分制考核,并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2、齐抓共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把开展党员集中培训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理清发展思路、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动,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3、严格要求,加强督查。针对本次集中培训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由督查办、党建办联合督查,全程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培训期间,各管区要靠上,指导村庄开展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期间的全程留痕工作;做好签到、请假等工作,确保学习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4、善于沟通,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通过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我街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现就2020年开展全街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全街广大党员普遍开展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党章党规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坚持服务党员、分类施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分类施教,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让党员作评价,从基层看效果。
3、坚持基层为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统筹,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社区倾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坚持总结提升、继承创新。遵循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在继承优良传统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推动培训内容、方法、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三、培训内容
坚持以理想信念和党章党规为重点,开展集中教育培训。一是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章和党纪教育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培训。五是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四、重点培训项目
(一)机关党员
1、培训时间及方式
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周开始,结合党支部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统筹开展,2月15日前完成。
2、培训人员
机关全体党员。
3、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等。
(二)社区党员
1、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由各社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行安排,于春节前后完成。
2、培训人员
社区“大党委”成员、联系社区的街道干部;社区“两委”成员和全体党员。
3、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等。
4、培训方式
社区“大党委”书记负责组织1次社区“大党委”成员、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全体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培训;
社区“两委”成员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对少数无法返乡参学的流出党员,可开展寄学、网上教学等活动;对少数年老体弱等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党员,可安排党员骨干、社区党员干部、党员网格员负责开展送学、帮学活动。
(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
1、培训时间
2月29日前结束。每名党员学习培训总体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培训内容和形式
重点学习党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并加强对《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各项业务知识学习。同步开展“我为企业(社会组织)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征询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技能竞赛,并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环境清理、安全排查、法制宣传、扶贫济困、送温暖等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广大党员职工业务技能水平和宗旨服务意识,进一步促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科学发展。
3、培训方式
具体学习培训时间,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自行安排。对于党员数较少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社区党组织可按照地理区位和产业布局进行网格编组,组织网格内所有支部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四)国有企业党员
参照上述相关领域党员培训内容、方式开展,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党工委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指导和推动面上培训工作开展。各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集中教育培训任务。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带头为党员讲党课,带头参加教育培训。
(二)切实改进学风。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精神,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党员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培训办班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严禁借培训之名游览观光、铺张浪费。对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违反学风建设规定的,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党组织要加大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随机检查,对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培训情况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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